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省人才研究理论创新,将人才研究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经研究,拟在全省组织开展人才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人事人才工作相关领域在人才培养、引进、流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
(一)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不包括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
(二)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决策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课题报告等研究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人才理论研究。
(二)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进行理论创新,对破解制约全省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具有参考价值或指导意义。
(三)主题明确,观点鲜明,数据准确,论证充分,材料翔实,逻辑严密,文字流畅,具有原创性。
(四)学风端正,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三、表彰奖励
(一)本次评选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荣誉证书。
(二)分别给予一、二、三等奖获奖成果5000元、3000元、1000元奖金奖励。
(三)获奖成果结集编印《江苏省人才研究优秀成果汇编》。
四、申报要求
(一)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
(二)同一名作者申报成果原则上不得超过3篇。
(三)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五、申报方法
全省人才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江苏省人才学会组织实施,申报程序主要包括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表彰奖励等环节。
(一)组织推荐。我校相关成果由学校统一推荐上报。
(二)专家评审。江苏省人才学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和审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
(三)社会公示。对拟表彰奖励的优秀成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表彰奖励。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确定表彰奖励对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文通报。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请积极动员有相关成果的教师参与评选活动。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质量关,做到评准、评对、评优。
(三)申报人员要态度端正、学风正派,杜绝剽窃抄袭、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列入诚信记录。
(四)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江苏省人才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和成果复印件(扫描件)各一式三份。《江苏省人才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五)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18年11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成果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逾期一律不受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czguo@vnsbocai.com。
联系人:郭才正,联系电话:0512-65227842。
江苏省人才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doc 52.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8-11-01 11:30:01
起草人: 人文社会科学处 郭才正 发布人: 人文社会科学处 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