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在独墅湖校区各二级单位工作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师表,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2、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教学管理、院校管理及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影响力,公认度较高。
(三)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2名。
二、园区“十杰教师”
(一)评选范围:在独墅湖校区各二级单位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关心集体,富有创新协作精神。
2.扎根园区教育事业发展,在园区从事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外国专家需有外国专家证),在园区系统担任过1门及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3.教育教学及科研能力突出,在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4.在各类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优先;所指导学生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一线教师优先。
(三)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1-2名。
三、申报要求
(一)本次评选工作由各二级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人选。
(二)请有意者在8月9日下午5点前将基本情况介绍(1000字以内,总结拟推荐人选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情况及所获荣誉等)发送至人事秘书邮箱:qianjiyun@vnsboca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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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
201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