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6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申报2019年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博士学位论文 参评范围为2018年苏州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详见苏大研〔2019〕7号); (二)硕士学术学位论文 参评范围为2018年苏州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详见苏大研〔2019〕7号); (三)硕士专业学位论文 参评范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专业学位者的学位论文。综合考虑各培养单位在参评范围内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数以及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要求,建议各培养单位在不超名额分配的情况下尽量保证每个专业学位点推荐一篇。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学校认定保密的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能参评。 二、参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以上参评范围的个人均可申报。 (二)培养单位推荐 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填写《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三)学科组评审 研究生院聘请相关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学科组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专家遴选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四)学校审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科组评审结果最终确定我校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者名单。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博士(硕士)学位论文1本(双面打印,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存档原文或复印件)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原件一份) 3.《江苏省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申报科研与实践成果汇总表》(附件3,成果复印件附后并装订在一起)(原件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蕴秀楼301室)。 (二)电子材料 1.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WORD格式) 以上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学位论文电子版应符合盲审处理要求,封面、扉页、主体部分及“独创性声明”、“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致谢”等文字里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以及其他有可能辨认出论文来源的字样,有关隐去文字统一用 * 字符号代替。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所有材料的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7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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