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更好地服务江苏发展大局,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省社科联对原有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的研究方向和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在此基础上拟新增部分研究基地,现面向全省公开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研究基地方向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拟增加8个研究方向,具体如下: 1.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 2.现代金融; 3.现代物流; 4.文旅融合与全域旅游; 5.智慧城市; 6.军民融合发展; 7.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8.老龄化社会。 二、研究基地组织形式 1.研究基地采取高校、科研院所与政府部门相联合的形式设置,具体由三个方面组成: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省级实际工作部门;京(沪)高校、科研院所知名研究机构或智库专家。 2.研究基地实行三方共建,其中承建单位设第一首席专家,负责研究基地日常工作。 3.省社科联负责指导协调研究基地科研工作。 三、研究基地工作任务 1.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为:整合我省社科界与实际工作部门的研究力量,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政策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对实践问题长期跟踪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研究基地的具体工作任务为:依据研究方向,制定研究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基地调研、成果交流研讨;完成省社科联部署的年度课题;完成省社科联委托的研究任务;促进所在单位学科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 四、研究基地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主要面向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级机关部门(应有专门独立研究机构),突出省级机关部门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共建的特征。合作共建单位,需出具书面承诺,明确实质性参与研究基地建设的具体举措。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具备与基地研究方向相适应的省内一流的专业水平,具备一支省内一流的骨干专家队伍。 3.研究基地第一首席专家应具有深厚的学术素养和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与组织能力,年龄不超过60周岁。研究基地若设立在高校科研院所,首席专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2条;若设立在省级机关部门,首席专家一般应为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人,并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1条: (1)二级教授(研究员)以上职称。 (2)入选国家级人才工程:国家“千人计划”或“万人计划”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他层次相当的国家人才工程。 (3)入选省级人才工程:省社科名家;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以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其他层次相当的省级人才工程。 (4)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科研成果奖励: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其他层次相当的科研成果奖励。 (5)长期关注江苏发展,决策咨询成果突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 4.现有省重点高端智库、重点培育智库和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省社科规划办等相关部门已设立的社科类研究基地(含首席专家)不参与此次投标。 5.每个基地每年由省社科联以课题资助方式提供研究经费。中标方每年配套须不低于15万元,作为研究基地专项研究或建设经费(需在申请书单位意见栏作出书面承诺)。 6.其它相关事项参见《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 五、投标材料报送要求 《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申请书》(附件2)经合作单位和申请人签字盖章后,于6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人文社会科学处基地建设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室),电子文档报送至sdskc@vnsboc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江苏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申报”。 六、评审安排 1.省社科联拟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采取书面材料评审(或会议答辩)的形式评审。评审过程请纪检部门予以监督。 2.专家评审结果与有关实际工作部门会商,再经省社科联党组研究后确定。 3.中标情况将在江苏省社科网公示、公布。 七、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 1.江苏省社科联研究室:李启旺025-83337193 2.人文社会科学处基地建设办公室:张婷婷0512-65228625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