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7〕168号)、《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8〕127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9年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教师系列(含专职科研)、实验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成果认定时间
申报人员的现职务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项目获得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政策文件
有关评聘程序、规则、纪律以及申诉处理等具体规定参见以下文件(附件1):
《苏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苏大人〔2018〕127号)。
《2019年度苏州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苏大人〔2019〕33号)。
《2019年度苏州大学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苏大人〔2019〕32号)。
《2019年度苏州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标准及实施细则》(苏大人〔2019〕31号)。
四、申报要求
请申报人员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信息系统”(//hris.vnsbocai.com)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二级单位线上审核。请二级单位严格把关申报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任现职称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以及上传材料要求的规范性。
各二级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等严格把关,遵守推荐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或在推荐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
五、日程安排
(一)申报高级职称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4月26日-5月5日)
2、材料审核(5月6日-5月10日)
3、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公示(5月13日-5月17日)
4、基层单位测评、推荐(5月13日-5月17日)
(二)申报中级职称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5月27日-5月31日)
2、基层单位测评、推荐(6月10日-6月14日)
(三)关于费用缴纳(6月17日-6月26日)
所有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务系统缴纳费用,登陆苏州大学财务处网站(//cwc.vnsbocai.com)“网上缴费平台”自行缴费。其中用户名:【工号】,密码:【高级财务平台密码】,登陆后选择相应的职称级别(只能选择一项),核对无误后,点击【支付】,选择【交通银行】,进入网银界面缴费,等待成功信息后确认。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精神,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4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每次200元,评审费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六、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按要求完成各阶段申报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咨询电话:67503048、67503047。
人力资源处
2019-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