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实施办法》,2019年度我校将遴选10名“仲英青年学者”,为规范有序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遴选原则及遴选条件见《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
(二)申请人的年龄和成果均截止到2019年3月31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4月2日- 8日)
申请人填写《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附件2,证明材料要求见申请表最后一页)、《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公益构想》(附件3)及《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推荐(4月9日-12日)
请各二级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和合作精神、公益构想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等进行审核,并在《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及《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公益构想》中签署明确意见。
单位汇总《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报汇总表》。
(三)学校审核评审(4月13日-30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4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东校区凌云楼603室):
(一)《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公益构想》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二)《苏州大学“仲英青年学者”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推荐人数超过1人,请排序。
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shiziban@vnsbocai.com,联系电话:67503047。
人力资源处
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