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才办《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苏人才办〔2019〕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请对象必须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2018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得参加申请。可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推荐名额
二层次4人,三层次1人。
三、项目类型
项目资助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请的项目。
四、资助标准及拨付
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所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
五、材料报送
申请人务必请于2019年4月22日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力资源处师资发展与培训办公室jzhu88@vnsbocai.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祝嘉 联系电话:67503047
人力资源处
2019-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