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44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苏大研[2017]38号)文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八年。2014年9月15日前报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将于2019年9月14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2011年8月28日前报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将于2019年8月27日达到最长学习年限。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本人未申请退学的,按自动退学处理。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相关研究生,督促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除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例外情况,学校将按照学籍管理办法作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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