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接苏州市社科联通知,自即日起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苏州改革发展中重大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高的研究成果,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智力支持。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申报人即课题负责人。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市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市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市社科基金项目申请。曾经承担市社科基金项目,但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3.不得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凡已申请其它单位市课题项目的不得重复申请社科基金项目;不得以已发表或结项的成果重复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立项资助的课题不得申报。一经查出有上述情况则取消立项,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4.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工作者和从事社科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5.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成果要求 1.选题确定。既可根据《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确定申报选题,也可以结合《课题指南》自行设计题目。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选题,选题应具有现实针对性,且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课题内容。以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为主体,重在深入调研分析当前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思路和政策建议。 3.成果形式。课题最终成果为应用对策研究报告(8000字左右)。不进行跨年度研究,当年立项,当年结项。 四、课题管理 市社科联负责对课题研究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1.评审立项。市社科联负责邀请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立项,确定立项课题并下发立项通知。 2.跟踪服务。课题研究期间,市社科联通过举办主题学术研讨等形式,邀请相关课题负责人进行交流研讨,促进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社科联组织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中期检查。 3.成果应用。市社科联负责课题成果的编辑、报送,整理出版。通过其它途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时,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将不予以等级评定。 4.结项评级。最终研究成果由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确定相应等级。等级划分为4档,即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 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优先评定为重大课题:(1)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2)被苏州市社科联刊物《决策参阅》录用刊发,产生良好社会反响;(3)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运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结项评审等级为不合格的则撤消立项。 五、课题资助 1.项目类别。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 2.资助额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和1万元。根据最终成果的鉴定等级相应确定资助金额,在下发结项通知后,将资助金额一次性拨付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申报材料报送 1.请申报人在4月22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活页》(附件3)一式两份送至子实堂207办公室。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别于左侧分开装订,夹放在一起。 2.《申报表》、《活页》电子版请在4月22日前发送至skcxmb@vnsbocai.com。《申报表》文档标题统一为“表+姓名+学院+课题名称”,《活页》文档标题统一为“活页+姓名+学院+课题名称”。 联系人:吴新星、周琼,联系电话:65227391。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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