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3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文件,结合我校出台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5号 )、《苏州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6号)、《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文件要求,现对研究生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等作进一步规范,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 1、开题时间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开题应于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其中学制为两年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开题。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至学位论文答辩的时间应至少一年(含一年)。 2、申请开题流程 研究生提出开题申请——开题前2周登录综合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并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后内容还能修改)——准备开题报告、科研记录本——导师审核同意后递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查——研究生秘书汇总开题名单报蕴秀楼209室签字备案(附件1),同时将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开题结果录入 开题名单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才能正式进入开题,具体要求按文件规定执行。开题结束后,研究生在1周内登录综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信息并点击“最终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研究生秘书进入系统负责最终审核。 二、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时间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通过6个月后可提出中期考核申请,具体考核时间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安排。 2、中期考核流程 研究生提出中期考核申请——登录综合管理系统填写自评总结并点击“提交申请”(提交后内容还能修改)——学业导师和德政导师审核——研究生秘书审核(开题时间、成绩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查——考核前1周公布考核时间与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蕴秀楼209室签字备案(附件2),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3、中期考核结果录入 中期考核名单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才能正式进入考核环节,具体要求按文件规定执行。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在1周内登录综合管理系统补充完善信息并点击“最终提交”(提交后不能再修改),研究生秘书进入系统负责最终审核。 三、科研记录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研究生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科研记录规范暂行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67号)文件规定,做好科研记录工作,并在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前提交科研记录本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考核小组和答辩委员会查阅、质疑。 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必须注明论文中的所有数据和资料在科研记录中的具体页码位置。并与导师同时签署毕业论文和学位论文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和原创性的承诺书,承诺书递交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存档后方可启动答辩申请。未提交符合要求的科研记录本和承诺书的不允许参加答辩。 四、其他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研究生开题、中期考核与科研记录工作,落实各环节管理职责,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督查与指导委员会将进行监督检查。 未尽事宜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0512-65112257(刘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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