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20】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以及《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应完成预答辩。凡预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 2、博士学位论文已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未按预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的,不予受理。 二、博士学位论文盲审 1、除涉密学位论文外,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由研究生院通过第三方平台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阅。 2、培养单位审核: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2)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且科研成果达标; (3)博士学位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 3、学位论文通过审核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后于3月20日前集中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论文(只需提供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1) (2)盲审博士自评表(只需提供PDF电子版,附件3,命名为10285_二级学科码_学号_ZPB.PDF) (3)盲审博士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附件4) (4)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只需提供纸质版,附件6) (5)博士学位申请书中预答辩部分(即博士学位申请书第6-10页)纸质复印件1份,复印件威尼斯人注明学号和姓名 (备注:每位博士的材料(1)和(2)放入同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各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连同材料(3)一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格式详见附件5。) 四、硕士学位论文盲审 1、除涉密学位论文外,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各培养单位通过第三方平台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阅。 2、培养单位审核: (1)硕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取得相应的学分; (2)硕士学位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 3、学位论文通过审核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只需提供PDF电子版,格式详见附件1) (2)盲审硕士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用于上传论文评审系统) (3)学位论文审核及查重结果反馈表(只需提供纸质版,附件6,留存学院以备查) 四、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鼓励各培养单位制定并执行比学校要求更严格的学位论文查重标准。 2、各培养单位务必妥善保管查重账号,并安排专人负责查重工作,严禁对校外论文以及非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如有违规,将被中国知网封号,后果自负。每篇学位论文最多可免费查重2次。 3、学位论文盲审前,各培养单位应将盲审人员的课程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并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附件7:研究生课程成绩审核汇总表)电子与书面各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审成绩,邮箱:[email protected],地址:校本部蕴秀楼211。复审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复审不通过者将不予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4、保密论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苏大研〔2018〕25号)执行,密级为“秘密”或“机密”的学位论文属涉密学位论文,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申请“内部”密级的学位论文受理时间为3月份。 5、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导师、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工作细则》要求进行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主席签名后才能进行论文送审。 6、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实施办法》执行。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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