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9】158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对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助教进行终期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提交考核流程 博士研究生助教登录师生事务中心(//aff.vnsbocai.com/)——搜索“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终期考核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以下材料: 1、如果在 “是否上传岗位监督人考核意见”栏勾选“是”,则需上传经过岗位监督人签字的《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表》(附件1)(岗位监督人线上审核的无需上传); 2、《博士生助教工作记录表》(附件2); 3、每堂课的学生签到表和对应课堂照片(多张图片请打包在一个PDF文档里); 4、助教工作总结(不低于2000字);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流转到下一审核人审核。 二、审核流程 1、岗位监督人审核 岗位监督人登录师生事务中心(//aff.vnsbocai.com/)——选择“我的事务”——“待办事项” ——审核学生——选择考核结论“合格/不合格”——点击“提交”。 如果学生填写的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回也可在此环节勾选“退回申请人”后再点击“提交”。 2、研究生秘书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师生事务中心,在“待办事项”中对提交终期考核申请的博士助教材料进行审核,查看岗位监督人是否审核、上传材料是否齐全,并最终依据岗位监督人考核意见给予“通过”与“不通过”的结论。 三、其他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博士助教在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终期考核,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重新承担一门课程助教工作,重新担任助教工作期间不再发放津贴。博士助教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未通过者将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考核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有问题请联系65112257(刘老师),或发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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