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苏大[2022]8号)(附件1),规范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提高用印安全和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印章是各单位行使职权的合法凭证,加强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对规范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提升服务质效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深刻认识规范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文件规定和制度要求,进一步推动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二、加强使用管理
各单位要坚持“责任明晰、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有据可查”的原则,切实抓好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工作,重要做好以下方面:
(一)建章立制。按照新出台文件尽快制定(修订)本单位行政印章管理办法并报校长办公室备案。办法里要明确本单位行政印章的数量、种类、名称、责任人、保管人、使用范围、用印审批流程等内容。办法一经发布,确保严格执行,强化监督管理。
(二)登记造册。建立用印登记制度,对用印日期、事由、用印数、批准人、经办人等进行详细登记,责任到人。用印登记要求完整、清晰、可追踪、可倒查。
(三)全面梳理。按文件要求,学校定期检查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校内行政印章目录,对无备案、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印章,学校不承认其有效性。请各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印章使用和管理有关情况,统计填写《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统计表》(附件2)、《苏州大学行政印章印模汇总表》(附件3)并报至综合办公室。学院将审核各部门上报情况,汇总形成行政印章有效目录并在校内公布,并及时予以更新。
三、相关补充说明
凡在目录的行政印章,由于大小、尺寸、样式等不符合新出台文件的,考虑到工作的实际性和连续性,学校授权各单位暂时使用,后期将按照“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重刻新制。
凡不在目录里的行政印章,学校不承认其合法性及有效性。应由相关单位在目录公布5日内,将该类行政印章汇总后交至校长办公室。涉及到附属医院改革的相应印章的回收工作由苏州医学院统一负责,并交至校长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将本部门附件2(电子版)及附件3(电子版),经本分管部门负责人审定后,于2022年4月20日上午12点前报送至学院综合办公室,邮箱:zhaoyao@vnsbocai.com。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2.《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统计表》
3.《苏州大学行政印章印模汇总表》
关于印发《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pdf苏州大学行政印章统计表.docx苏州大学行政印章印模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