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对本学期博士助教终期考核与下学期博士助教聘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本学期博士助教终期考核 (一)提交考核流程 博士研究生助教登录师生事务中心(//aff.vnsbocai.com/)——搜索“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终期考核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以下材料: 1、如果在“是否上传岗位监督人考核意见”栏勾选“是”,则需上传经过岗位监督人签字的《苏州大学博士生助教终期考核表》(附件1)(岗位监督人线上审核的无需上传); 2、《博士生助教工作记录表》(附件2); 3、每堂课的学生签到表和对应课堂照片(多张图片请打包在一个PDF文档里)网络课程请备注说明并提供相关截图; 4、助教工作总结(不低于2000字);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流转到下一审核人审核。 (二)审核流程 1、岗位监督人审核 岗位监督人登录师生事务中心(//aff.vnsbocai.com/)——选择“我的事务”——“待办事项” ——审核学生——选择考核结论“合格/不合格”——点击“提交”。如果学生填写的信息有误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回也可在此环节勾选“退回申请人”后再点击“提交”。 2、研究生秘书审核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登录师生事务中心,在“待办事项”中对提交终期考核申请的博士助教材料进行审核,查看岗位监督人是否审核、上传材料是否齐全,并最终依据岗位监督人考核意见给予“通过”与“不通过”的结论。 (三)时间安排 请各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博士助教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终期考核,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必须重新承担一门课程助教工作,重新担任助教工作期间不再发放津贴。博士助教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未通过者将不得申请毕业答辩。 二、下学期博士助教聘任 (一)岗位设置 1、岗位数量:原则上授课人数大于20人的课程方能申请助教,每门课程设置1个岗位。 2、岗位内容:博士生助教岗位内容包括上课学生签到、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完成研讨课、指导实验及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实习以及课程主讲教师指定的其它辅助工作等。博士生助教不得代替主讲教师授课。 (二)岗位发布 我校所有担任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包括实验课)的任课老师都可以申请助教岗位,具体如下: 1、方式一:任课老师(即岗位监督人)自行发布 登录师生事务中心——在事务分类中搜索“博士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管理”——点击左上角导航栏“博士助教岗位管理”发布岗位信息。(附件3) 2、方式二:研究生秘书汇总统一发布 各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有设岗需求的课程后,下载助教岗位导入模板(附件4),登录师生事务中心——在事务分类中搜索“博士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管理”——点击左上角导航栏“博士助教岗位管理”——点击“导入”——导入已完善的模板信息,批量发布岗位。(注:批量发布岗位无法限定申报学院) 3、岗位发布工作请于12月30日前完成,以便博士研究生及时上岗。 (三)岗位聘任 1、聘任对象:2018-2020级未完成助教工作或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已担任过博士助教工作且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不再申请助教岗位。 2、聘任要求:博士生应申请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岗位。 3、博士申请岗位流程:博士研究生登录师生事务中心——搜索“博士助教”——点击“博士助教申请”——选择右上角“我要办理”——浏览岗位列表——选择拟应聘岗位(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并填写相关信息——导师审核(如果线下审核则需按模板要求上传导师签字)——岗位监督人审核——同意聘任后流转到研究生秘书处备案(如未被聘用则可重新申请岗位)。(见附件5) 4、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岗位后可进入系统,在“博士助教申请”中点击右上角“我的申请”查看申请进度。 5、岗位监督人在“博士助教申请管理”查看岗位申请情况,并选择合适的学生组织面试,最终确定上岗人员后,点击“上任”。对于只要有学生提出申请的岗位,务必保证至少1人上岗。 6、下学期所开设课程的博士岗位聘任工作请于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助教名单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岗位管理 1、岗前培训:凡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应经过岗前培训,明确职责。各设岗单位和岗位监督人负责对已录用的博士生助教开展岗前培训,包括助教岗位职责、课程教学大纲和进度安排、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仪器使用规范等。 2、解聘申请:已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及时向岗位监督人提出解聘申请。对不能胜任岗位聘用表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博士生,岗位监督人可以提出解聘,同时在助教管理系统中“卸任”该助教。设岗单位和岗位监督人要妥善处理好该课程解聘博士生助教的善后工作,不能影响该课程正常有序开展。 3、月度考核:博士生助教岗位工作情况由岗位监督人按月进行。岗位监督人在每个月下旬登录助教管理系统——选择“任课老师月考管理”——确认右上角“考核月份”无误——点击待考核的助教——录入考核结果。当月月度考核工作须在次月5日前完成,否则影响当月助教津贴发放。 4、终期考核:每学期助教工作结束后,博士生助教登录师生事务中心——搜索“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终期考核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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