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1.例会制度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以"民主、务实、高效"为原则。
2.适用(1)部长例会;(2)部门例会;(3)班级例会;(4)联席例会。
3.时间及内容:
⑴全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上月工作,布置下月计划,并由秘书处公布考勤情况(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秘书处负责会议考勤)。
⑵主席团例会定于每周一召开,总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⑶部长例会定于每周一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秘书处负责会议考勤)。
⑷各部门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一次,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由专门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出席情况、详细会议内容等),秘书处将作不定期检查。
4.各种例会性质均适用下列条款:
⑴无故缺席一次者,予以警告,秘书处将作通报批评。
⑵无故缺席两次者,取消期末评优资格。
⑶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由秘书处通报分团委,经核实劝其离职。
⑷无故迟到五分钟以上者,作无故缺席一次处理,以此类推 。
5.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