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苏州大学2016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今年暑期,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青春建功十三五・携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以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为重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创新、创业等为工作重点,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组织学生紧紧围绕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需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将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集体、个人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和优秀调查报告。现将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1.优秀组织奖;
2.优秀小分队,各学院(部)0--6支(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10支),各学院(部)可推荐0-1支(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2支)优秀小分队参选社会实践十佳团队;
3.优秀指导教师,各学院(部)0--2人;
4.先进个人,600人以下的学院(部)推荐0--3人;600人以上的学院(部),按学院(部)学生人数0.5%的比例推荐,各学院(部)可推荐0-1名(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2名)先进个人参选社会实践十佳使者;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各学院(部)0--2个;
6.优秀社会调查报告,各学院(部)0--5篇。
7.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各学院(部)可推荐0-1支优秀小分队或0-1名先进个人(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2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组织奖评选基本条件:能够贯彻落实学校今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主题鲜明突出,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深入细致;活动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学生参与面广;活动针对性强,成效显著,深受地方群众欢迎;重视和加强机制建设,活动投入力度大,为社会实践院级以上团队购买社会实践保险;重视和加强宣传工作,宣传手段多样,力度大,效果突出。(参评此奖项请提供5000字以内学院社会实践工作总结)
2.优秀小分队评选基本条件: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4天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基本条件:主要表彰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带队老师要求认真负责,工作方法恰当,卓有成效,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相关工作人员要求在社会实践的宣传工作、组织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
4.先进个人评选基本条件:主要表彰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
5.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评选基本条件:须为城乡基层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和城市街道、社区及农村的乡镇和行政村等。所在地原则上为江苏省行政范围内;基地须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和范围,须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经常性和长期性社会实践活动的项目及其软硬件设施;基地须能够提供便于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生活条件和安全保障;基地须和学校就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签署结对服务协议,接受社会实践至少一年;基地在运作过程中,结对双方相互支持,双向受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经济、人才和社会效益。(申报此奖项需要提供相关凭证,如协议复印件、挂牌照片等)
6.优秀调查报告评选基本条件:能够体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有新观点、新思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和借鉴作用,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报告内容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字通畅,字数一般3000字左右。
7.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评选标准:评选对象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或个人。以社会实践活动中的真实事件为依据,着重展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奋斗实现“中国梦”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并采用故事叙述的形式呈现,要求故事真切,内容充实,具有引导性、示范性,能让人产生思想共鸣,可配合一组镜头或一段视频记录故事的精彩瞬间。
各学院(部)可从申请校级优秀的集体和个人中每个类别推荐0-1个参加省社会实践评选校内选拔(请在申报材料清单里备注)。
三、评比方式
1.优秀组织奖、优秀小分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等奖项经过组织推荐、材料申报、述职互评打分,结合《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评奖细则(试行)》,由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综合评议评定出获奖名单。
2.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社会实践十佳使者、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等奖项经过组织推荐、材料申报,采用网络投票30%+现场展示70%的方式产生,报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批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3.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择优推荐部分集体和个人申报省级有关奖项。
四、具体要求
1.参加课程实践的本科生按照《苏州大学关于推进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提供一份试卷,由学院(部)团委开学一周内将所有学生的社会实践材料汇总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
2.及时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相关媒体报道材料的汇总工作,包括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等。上报的材料需是原件,并在材料上标明报道媒体的级别(互联网报道必须省级以上),随社会实践申报材料电子稿一起报送至校团委。
3.积极做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图片汇总工作,每家单位需上报5张以上社会实践典型照片,按照拍摄内容命名(不要插入文档中报送,单张照片单个JPG文件,要求照片清晰,大于在1MB以上),图片将用于今年社会实践总结评比会前视频展示,请各单位精心挑选。
4.申报材料须坚持精简、环保、节约的原则。总结材料须精练、简洁,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材料制作一律采用70克A4纸,以黑白图文为主。
5.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社会实践十佳使者、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等奖项的评比将于9月下旬举行,优秀组织奖、优秀小分队、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等奖项的评比将于10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希望各学院(部)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今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申报省社会实践评选校内选拔的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以及申报社会实践十佳团队、社会实践十佳使者、社会实践十佳风尚奖的材料电子稿、纸质稿请于9月16日前报至团委,其他奖项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请在9月23日前报至团委,逾期作弃权处理。联系人:陈 晶,电话:67161705,电子邮箱sudashsj@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比申报材料清单.xls (26.5K)
附件2.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情况统计表.doc (45.0K)
附件3.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13.0K)
附件4.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小分队申报表.doc (16.0K)
附件5.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doc (16.0K)
附件6.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16.0K)
附件7. 2016年苏州大学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申报表.doc (14.0K)
附件8. 201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社会调查报告申报表.doc (15.0K)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处)
团委
2016-09-09 14: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