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学生社团联合分会: 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启动以来,一直受到各学院(部)团委、学生社团联合分会的高度重视,借此,我校学生社团相继开展了形式多样、影响深远的各类学生社团活动,向广大师生展现了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活力与风采,在很大程度上为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增姿添彩,进而推动了我校校园文化的健康发展。然而,随着我校学生社团的蓬勃发展,原有的申报体系已不能满足广大新兴社团的新需要,为此,在校团委的支持下,苏州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联”)特在第十批社团发展基金立项开展之际对申报对象与程序作出相关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社团服务。校团委、校社联现将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的结项及报销工作成果作如下汇报,并同时启动第十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以激发广大同学的爱校荣校热情,进一步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具体通知如下:
一、第九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与报销工作成果汇报
第九批社团活动基金项目共立项24个活动,最终 22个学院(部)社联分会、学生社团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结项材料,成功申报结项。
为了更好地体现校社联服务社团的宗旨,为广大立项社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本次第九批社团发展基金开始,校社联特变更结项工作与报销工作程序,由此,方便了社团更好更快地取得发展基金,促进了社团的持续性发展和财务工作的改革创新。
经校社联监察中心初审和校团委复审,在确定相关学生社团联合分会与学生社团所上交材料齐全、无误,并与立项材料符合之后,决定予以“东吴剧社2012新人专场专场”等22个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
参与结项的各社团按照活动经费专款专用、实报实销的原则上将活动举办期间产生的发票,由校社联监察中心统一收齐、集中报销。现报销工作已经基本结束。
二、第十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苏州大学五星级、四星级、获得上一学年度“优秀社团活动”的或经学院(部)团委、社联分会联合推荐的三星级社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立项的活动分为理论学习类活动,学术科技类活动,兴趣爱好类活动,志愿服务类活动。
2、申报立项的社团活动组织形式可分为三类:A、学生社团单独组织;B、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C、学生社团与学院(部)学生社团联合分会共同组织。
3、立项申请材料须包括详细的活动策划、学院(部)意见、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意见等,其中指导老师意见、学院(部)社联分会秘书长应对拟开展的活动进行细致深入的评估并签署具体详实的意见;
4、在立项申请书经费一栏中应注明其他经费来源,如会费、赞助等;
5、申请书中应列出详细的财务预算清单,校社联监察中心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6、立项申请材料应均为打印稿,社团应将所需相关材料全部整理好后,放入文件袋中,先交至各学院(部)社联分会处,再由各学院(部)社联分会经择优后统一上交至校社联监察中心。
7、经学院(部)团委、社联分会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与意见的三星级社团,将给予立项资格,每个学院限0~2个名额。具体注解如下:对于曾邀请观摩且校社联对其举办活动有所跟踪的三星级社团,经学院(部)团委、社联分会联合推荐,可获得立项资格并申报除重点项目以外的项目,但仍将视其活动举办的效果,决定是否给予报销;对于未曾邀请观摩的三星级社团,经学院(部)团委、社联分会联合推优,可参与立项、邀请观摩,但经费自筹,视为对三星级社团的特殊培育期,根据社团活动情况决定以后是否将其纳入资助体系;未获得推优的三星级社团也可主动邀请观摩,以推动本社团更好更快发展。
(三)申报流程
1、项目宣传、申报阶段(2013年3月15日―3月18日)
学生社团根据所定项目积极组织筹备,进行宣传,提交立项材料至各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初步审核。各学院(部)社联分会择优报送校社联申报立项。多个学生社团联合组织的学生社团活动,由项目第一申请学生社团向其所在学院(部)申报。
2、项目评审立项阶段(2013年3月19日―3月22日)
校团委、校社联组织人员对申报的学生社团活动就活动创意、实效性、可行性及辐射面等方面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立项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A、B、C、D五类,经费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根据总经费酌情确定资助经费,总额度控制在5000~6000元之间,A类活动2500元,B类活动1500元,C类活动1000元和D类活动600元。拟确立项目数为:重大项目2项以内,A类项目4项,B类项目6项,C类项目8项,D类项目10项,总体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若本批次参与立项的社团活动无法达到立项要求则适当减少立项数量。
3、活动开展阶段(2013年3月23日―2013年6月23日)
学生社团根据立项申报情况开展相关活动。校社联将联合学院(部)社联分会进行过程管理,由监察中心协同管理中心、威尼斯人负责监督整个活动过程。
4、项目核查、结项阶段(活动举办次月的第一个工作周)
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后,活动负责人需填写《苏州大学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同时,提供完整的结项活动资料一份,具体包括:活动总结报告、图片资料(不少于5张)、视频资料(不少于20分钟,须刻录成光盘)、财务清单、活动通讯稿等,上报校社联进行审核,确定是否批准结项。顺利结项的活动将报销资助金额的活动经费,连续两次未通过结项的不予报销。
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字,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不需精美装订。请各学院(部)在各学生社团中做好宣传、动员和申报工作,于2013年3月18日值班结束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交至校社联办公室(东区第五食堂三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5:45―17:30;新区二期五七食堂四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16:50-17:50)。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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