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评选表彰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威尼斯人
点击率:635更新时间:2013-01-09
关于评选表彰苏州大学2011―2012学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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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在2011―2012学年度中,我校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按照校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统一部署,以“团结、友爱、奉献、进步”为宗旨,着眼于学校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活动开展和机制建设并举的方针,立足校园,面向社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展示了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推进了校园内外的精神文明建设,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弘扬文明新风,组织带动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投身到青年志愿者的光荣行列中去,提高我校青年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条例》,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2011―2012学年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同时,根据各学院(部)无偿献血的总体情况,评选出2011―2012学年度苏州大学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 2.该集体招募的青年志愿者人均完成志愿服务时间3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活动有声有色,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反响。 二、青年志愿者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2.一年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48小时以上。 3.个人事迹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反响。 三、无偿献血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 1.组织宣传工作有力,让学生了解献血的科学知识。 2.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献血人数占学院(部)学生人数的10%以上。 四、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学院(部)具体组织无偿献血工作的老师,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 五、评选表彰办法 1.评选办法:全校统一按评选条件严格评定,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无偿献血先进单位、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根据评选条件以学院(部)团委名义按照0-1个的名额上报;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名额分配,名额见评选名额分配表。 2.表彰办法: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校内予以宣传。 六、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上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1000字以上的事迹简介和图片资料等,请于2013年1月11日下午5点前交至校团委楼107室,并发送文件电子档至809872487@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志愿服务先进申报+学院(部)名称”。 希望各级团组织认真对照相关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5.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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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 2013-01-08 1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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