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经团省委和校党委同意,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拟于2012年12月召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
1、代表名额: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团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出席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280名左右。
2、代表名额分配原则: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按32个选举单位分配,各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一。代表人选构成中,女代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党员代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额的70%,同时要兼顾研究生、本科生团员代表和高低年级团员代表的构成比例。
二、代表的条件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工作、学习以及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热爱团的事业,同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共青团员以及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共产党员。
三、代表产生办法
1、校第十五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2、代表的产生程序是:
(1)各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推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认真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2)各单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于2012年10月26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同级党委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批复同意。
(3)各单位组织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或团代表会议),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选举出的代表名单于2012年11月2日前上报同级党委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批。团代表会议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团支部和团员分布情况,分配代表名额至各团支部,由各团支部按照民主程序推荐产生本支部参加团代表会议的代表,报各单位团组织审定。
五、有关要求
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大的政治任务,各选举单位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规定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
代表选举工作,要按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选举单位在代表产生后,要将代表的情况和产生步骤向筹备工作组书面汇报,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筹备工作组请示报告。
附件:
1、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及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3、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4、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
5、共青团苏州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