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各团委、团工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更加充分的经费保障,经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实施苏州大学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资助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
本次立项资助主要针对实践体验类团队,分A、B、C、D四等,其中A等资助5000元,B等资助3000元,C等资助2000元,D等资助1000元,总资助项目控制在40个左右。
二、资助办法
1、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校团委递交团队立项资助申报表,申报立项资助团队必须为校级重点团队或2012年“创意无极限”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创意大赛特等奖、最佳创意奖获奖团队。
2、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依据团队所属类别、实践意义、活动可行性、实践预期成果等进行评审,2012年“创意无极限”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创意大赛特等奖、最佳创意奖获奖团队直接入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视创意方案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资助团队立项后,各团队可预支50%的预算经费用于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待实践活动结束后,经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审核实践完成情况,结报剩余经费。(考核不合格,不予结报经费,并保留追回所预支经费的权利;考核基本合格,结报70%经费;考核合格,结报全部经费;考核优秀,所在单位申报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资助时优先考虑)
4、学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践团队的基本活动费用,如保险费、交通费用、宣传费、在外地住宿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
5、报销资助经费必须有正式发票,并须经被资助团队领队在发票背面签字后方可报销。具体报销事宜参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三、成果要求
各资助团队须在实践项目结束后及时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团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论文或调查报告、实践日记、实践感悟、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同时,根据学校资助的不同等级,各团队须达成以下成果:
1、A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2次以上,或国家级媒体报道1次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被《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简报》录用3篇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活动。
2、B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被《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简报》录用2篇以上;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有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并开展活动。
3、C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或市级媒体2次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被《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简报》录用2篇以上;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4、D等:地(市)级以上媒体报道1次以上;活动过程中及时上报信息稿件,被《苏州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简报》录用1篇以上;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四、立项资助程序
1、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于
2、立项评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资助团队及等级,并公布评审结果。
3、项目实施:7月至8月下旬,资助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等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4、项目结题:9月初,学校暑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在审核结项报告材料的基础上,评出结题等级,并视情况结报资助经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资助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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