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市级机关、企业、基层的工作流程,引导学生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在实际工作中坚定理想信念,了解市情民情、全面成长成才,毕业后更好地走向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同时搭建我校学生与各方青年的交流平台,苏州大学团委联合共青团苏州市委员会、中共苏州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开展2016年“筑梦计划”苏州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苏州大学专场)。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范围 本次实习由市、区级各机关及下属单位,市、区级国资公司等提供实习岗位,优先提供综合性管理岗位、对外服务窗口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等。 二、活动流程 1.实习岗位申请(5月30日-6月14日) 有意向的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实习岗汇总表中相应要求,填报简历表。学生基本信息及学生简历表资格审核向所在学院(部) 团委进行确认,由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部)团委公章。 2.实习学生招募(6月15日) 6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各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在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二期五六食堂(A05号楼)三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招募、筛选实习生工作。请同学们自行打印个人简历,并携带有效证件提前15分钟到达招聘现场。 三、相关说明 1.实习期间,实习单位提供工作午餐并保障学生在单位的安全;校团委将为学生购买交通意外险。实习结束后,学生可获得由团市委、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和市国资委共同发放的证书。 2.实习期间,学生不代表单位处理公务,不单独处理相关文件,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维护学校形象,注意人身、交通、饮食安全。 3.实习结束后,学生需填写《大学生实习考核表》并完成1000字以上、3000字以内的实习总结;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大学生工作表现在《大学生实习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4.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广泛动员,鼓励学生积极提交申请,确保有需求的同学参与此次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年“筑梦计划”――苏州市大学生暑期实习活动岗位汇总.xls (54.0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