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切实关心和帮助因突发事件和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根据《苏州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苏大学[2016]96号)文件精神,研究生爱心互助基金的宣传和捐款登记工作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人对象:2018级研究生
二、宣传及捐款收取登记工作
1、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友爱观念,使广大研究生积极行动起来,认真做好爱心互助基金的捐款工作。
2、捐款金额按照自愿交纳原则,按研究生正常学制年限收取,每生每学年10元及以上,注只收取现金。捐款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7日,请各班收齐后交至5216办公室。
3、同时电子版《苏州大学研究生爱心基金捐赠汇总表》请同时发送至714564578@qq.com.
4、凡捐款的研究生,学校将发放捐赠证书,并加盖苏州大学学生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公章。
备注:有关爱心基金的管理、补助细则可查阅研究生院网页相关内容(//yjs.vnsbocai.com/html/110/11783.html)。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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