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2018届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毕业生仍采用网上离校系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同等学力硕士除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各院(部)及有关职能部门按以下方式访问离校系统:学生凭学校统一认证的网关账号(即学号)和密码、学院(部)及职能部门凭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分配的离校系统专用账号和密码,登录//lx.vnsbocai.com或“学校主页-->信息门户-->离校服务”。
2、学生办理离校手续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毕(结)业本科生于6月12-18日,毕业研究生于6月15-30日,登录离校系统查看毕业离校手续办理情况,并至以下部门办结离校手续:登陆财务处网上缴费平台(pay.vnsbocai.com)缴纳财务欠费、至图书馆归还图书、至校宿管办办理退宿、获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至学生工作部(处)办理相关毕业手续、至学生所在学院(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迁移及注销学生证(若学生证丢失者,须先至苏州日报社挂失后,向院部递交“挂失单”)。
毕业生至各部门办结离校手续后,可再次登陆离校系统查看部门审核结论是否均为“通过”。各部门审核结论均为“通过”的学生,学院(部)方可为其发放学历学位证书。
3、各部门、学院(部)有关工作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学院(部)务于6月6日起至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前(本科毕业生第一批6月20日前、第二批7月12日前; 毕业研究生6月24日前),及时在离校系统中为已办结离校手续的毕业班学生进行离校手续“通过”的标注,具体分工如下:
部门、院(部) 负责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网上离校系统运行管理、咨询 韩月娟 65880000 研究生院 网上离校系统毕业研究生名单标注、咨询 李文骏 65111039 教务部 网上离校系统毕(结)业本科生名单标注、咨询 施美华 67163652 财务处 网上离校系统毕(结)业生学费结算办结标注、咨询 丁佐江 67501201 图书馆 网上离校系统毕(结)业生图书清还办结标注、咨询 倪� 65112606 学生工作部(处) 网上离校系统毕(结)业生助学贷款标注、咨询 王瑞 67169512 后勤管理处 宿管办 网上离校系统毕(结)业生退宿办结标注、咨询 来涛 67161401 各学院(部) (1)党团组织关系迁移; (2)为本科毕(结)业生的学生证加盖注销公章后把学生证还给学生,或收取学生证丢失者的挂失证明; (3)为离校系统中各部门离校标注为“通过”的学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凡有任一单位审核标注“未通过”者,不能发放); (4)为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毕(结)业生标注 “通过”(院部离校手续办结)。 由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