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党(工)委: 为吸引储备优秀人才、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7〕9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我校201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注重选调经济金融、信息技术、装备制造、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紧缺专业人才。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3.应届大学本科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团委)职务。 应届研究生,在选调范围高校就读期间(含本科阶段)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委及以上职务,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职务。 获奖、任职时间截止到考察之日,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本科生一般为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步骤 1.学院(部)选调人选的推荐工作须在院(部)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发布公告,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均可填写《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向学院(部)党组织提出申请。 2.推荐人选不设计划限制。各学院(部)对照选调条件,于2018年1月10日(星期三)10:00前对申请人填写的《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进行审核,并将汇总后的《2018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册》加盖学院(部)党(工)委公章后上报学校,本科生选调材料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华丰楼308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lill@vnsbocai.com,联系人:李琳琳,电话:67163027),研究生选调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教育与管理科(电子档发送至yanming@vnsbocai.com,联系人:严明,电话:65225391)。 3.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后,报学校党委审定。 4.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校党委审核通过名单反馈至各学院(部)。各学院(部)负责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于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至2月4日(星期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接受江苏省委组织部资格初审。报名时,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录职位。 四、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要贯彻从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监督,严把入口关。请各学院(部)党(工)委坚持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配合做好组织考察等工作。参加选调的毕业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任职奖励、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通知》原文。 特此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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