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经省委和团中央批准,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定于2018年一季度在南京召开。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关于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通知》(团苏委发〔2017〕39号)的要求,我校有3位代表参会(专职团干部1名,民办学院团员代表1名,其他1名) 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团员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团支部根据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名单,并填写好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上报基层团委(团总支)。 基层团委(团总支)根据所隶属的多数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对初步人选酝酿名单进行遴选,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再将该推荐名单征求各团支部和团员的意见后,填写初步人选酝酿推荐情况统计表,上报校团委。 校团委将根据多数基层团委(团总支)的意见和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进行遴选,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额20%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返回征求基层团组织的意见,报校党委同意后,将初步人选推荐名单报团省委组织部审核,团省委批复同意后组织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校参加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酝酿推荐工作,在2017年12月1日下午5:00前申报有关材料,联系人:濮中豪,联系电话:18896725224,电子邮箱:1242644004@qq.com。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通知.doc (288.5K) 关于推荐共青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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