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学位 [2005] 2号
各院(系)、部门、直属单位: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综合学部讨论通过,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小语种学位外语(日语、法语、俄语、德语)的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小语种(日语、法语、俄语、德语)外语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或参加全国大学日语、法语、俄语、德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是授予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本规定从199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原苏大学位[1999]03号文《关于确定小语种学位外语成绩的决定》中对硕士研究生小语种学位外语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特此通知。
苏州大学
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硕士 研究生 小语种 学位外语 规定 通知
抄送:各党委(总支)、工委,校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5年0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