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在最近召开的研究生培养会议和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中指出:要在适当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必须大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除了提高入学生源质量之外,要加强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写出高质量的学位论文,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了贯彻落实上述精神,参照全国有关院校的做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几点规定:
一、对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作出如下规定:
(一)硕士生:
1、理工科硕士生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与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包括收到正式录用通知);
参加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省部级以上统编教材1章;
参加省级及以上鉴定项目1项(前3名);
申请国家专利1项(前3名)。
2、文科硕士生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公开刊物上至少发表与专业有关的论文2篇(第一作者,其中一篇必须为正式发表,另一篇可为收到正式录用通知);
参加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或省部级统编教材达2万字以上;
参加省级及以上鉴定项目1项(前3名);
获得国家专利1项(前3名)。
3、艺术、体育学科中史论方向硕士生参照文科标准执行,其余方向及外语、心理学科硕士生暂时参照理工科标准实行。艺术类如果在省部级以上画展中参展并获奖者,及体育类如果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者,可以视同发表学术论文。
(二) 博士生:
1、理工科博士生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与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必须有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包括收到正式录用通知);
撰写出版专著或统编教材1部(前2名);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参加省级及以上鉴定项目1项(前2名);
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获得国家专利1项(前2名)。
2、文科博士生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在公开核心刊物上发表与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其中一篇必须正式发表,另一篇可为正式录用通知)或权威核心刊物发表1篇以上与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
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省部级教材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参加省级鉴定项目1项(前2名);
在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并获得国家专利1项(前2名)。
(三)以上规定从99级研究生起实行。
二、 关于硕士生学位外语要求的规定:
(一) 基本原则:要大力提高研究生功能外语教学质量,加强读写听说训练,逐步实现从应试教学向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教学模式转变。
(二)要取得硕士学位,学位外语必须达到下列条件:
1、统考生: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包括60分)。其学位外语成绩构成根据省学位办的规定为:学校外语课程考试占30%,省学位外语考试占70%;
2、单考生:学校外语课程考试占40%;省学位外语考试占60%;
3、上述两类考生其学校课程考试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授予学位。
4、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其学位外语考试如有联考要求的,必须按照联考要求执行;其他以学校课程考试为准,其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
(三)对学校外语课程考试要建立试卷库,从试卷库中抽出试卷进行测试,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研究生处要做好建立试卷库的工作。
(四)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加强和改革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工作。硕士生除按教育部规定开设政治理论课外,在一年级要开设5-10个专家、学者讲座,扩大硕士生的视野,加强文理科的交流。博士生的政治理论课按教育部规定的主题分文理科在一年级开设10个专题讲座,聘请各学科教授、博导进行讲学,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和融会贯通。
四、加强导师队伍的建设。除按导师增补条例增补导师外,要加强现有导师队伍的建设,原则上对硕士生导师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按照硕士生导师的任职条件进行评审,对达不到要求的要予以通报,直至停止招生。
五、按照我校《资助博士、硕士论文和评选优秀博士、硕士论文条件》,加强博士、硕士生论文写作工作,力争在近年内能在全国优秀博士论文评选中占有一席之地和在省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中占有较大份量,以提高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知名度。
六、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在我校现有工程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基础上,加强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逐步取得相应的学位授予权。同时加强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工作,加强案例教学,逐步扩大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
七、在此之前我校的有关规定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苏州大学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