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6年,我校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按照校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统一部署,以“团结、友爱、奉献、进步”为宗旨,着眼于学校和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活动开展和机制建设并举的方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深化志愿服务、弘扬文明新风,组织带动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投身到志愿服务工作中去,提高我校青年志愿服务质量和水平,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表彰一批2016年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的集体。
2、该集体招募的青年志愿者人均完成志愿服务时间30小时以上。
3、志愿服务活动有声有色,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反响。
二、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正式参加青年志愿服务一年以上。
2、一年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48小时以上。
3、个人事迹在校内外有较好的反响。
三、评选表彰办法
1、评选办法:全校统一按评选条件严格评定,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根据评选条件以各单位名义按照0-1个的名额上报;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2、表彰办法:授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证书,有关事迹在校内予以宣传。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上报材料应包括申报表、8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和图片资料等,发送电子申报材料至邮箱daihuajie@vnsbocai.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志愿服务先进申报+单位名称”,截止时间是2017年3月8日17点前,联系人:团委戴华洁老师,67161531。
希望各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条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16年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doc (38.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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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17.0K)
附件三、苏州大学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31.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