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部)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江苏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寻访“江苏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现将团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转发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
时间:2016年10月中旬-11月10日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事迹简介300字和以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江苏共青团@江苏省学生联合会,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11月10日前,报名学生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校团委邮箱:daihuajie@vnsbocai.com,联系人:戴老师,67161531,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介阶段
1、校内审核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11月23日
2、校内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
3、校级推荐时间:2016年12月1日
(三)省级评选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12月26日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江苏省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docx (27.9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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