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工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发表重要讲话。教育部党组于今年1月印发《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内在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爱国爱校”为主题,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的爱国热情,引导全校师生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激励全校师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2月。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庆祝建党95周年征文比赛
1. 时间:5月―7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爱国主义诗词创作大赛
1. 作品内容及参赛要求
凡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真善美,鞭挞假丑恶,抒发爱党爱国爱人民的真挚情感和远大理想,反映奋发向上的时代社会生活等主题和题材的诗词作品均可参赛。
体裁以传统古典诗词为主,特别好的现代诗歌也可参赛。作品务求清新流畅,富有诗词韵味。古典诗词创作必须遵守格律规范。
各学院(部)参赛作品最多不超过5首,个人参赛作品不超过2首。参赛作品以A4纸打印,其中一份不署名,另一份写明学院、姓名、性别、年龄、手机号码。纸质材料交至宣传部李晓佳老师处(东校区凌云楼1204室,同时电子文档发送lixiaojia@vnsbocai.com)。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或请他人代作,如发现弄虚作假,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 参赛对象
苏州大学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3. 评奖办法及奖项设置
大赛成立由宣传部、重阳诗社及古典文学专业相关老师和专家组成的评委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选。根据参赛作品数的5%、10%、20%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额。对所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4. 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汇总作品后统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6日,5月中旬以前主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5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
(三)新生入学教育之爱国荣校专题教育活动
1. 时间:9月―10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苏州大学2016年学生标兵宣讲团“宣讲周”活动之爱国主义专场
1. 时间:11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五)勿忘国耻系列座谈会
1. 时间:9月―12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六)“同一个梦、同一颗心”研究生书画比赛
1. 时间:5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征兵宣传公益口号征集
时间:3月
(八)国防教育专题报告会
时间:3月、4月
(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暨苏州大学第十五届校园辩论赛
时间:3月―4月
(十)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主题教育活动
1. 时间:9月―10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十一)庆祝建党95周年理论研讨
1. 时间:6月
2. 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要充分认识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动员,运用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师生便于参与的平台,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注重结合活动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