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学生分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学联第二十六次代表大会和全国学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建设,展示各级学生会风采,发挥学生组织服务青年、凝聚青年、引领青年的作用,现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分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至2016年4月
二、活动范围
苏州大学各学院(部)学生分会
三、申报条件
(一)思想引领坚定。引导广大同学积极拥护党的领导,为实现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帮助同学追求理想,提升道德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组织建设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任务,规范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具有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成长服务扎实。积极开展创业就业、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推动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别关注同学中的困难群体,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的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利用新媒体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四)权益维护积极。建立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机制,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掌握同学普遍利益诉求,并及时向上反映;针对涉及同学整体利益的问题和事件,发挥组织力量,及时集中意见向上反映和协调处理。
四、评选流程
(一)评比办法
各学院(部)学生分会于2016年3月16日前将参加优秀学生分会评比的申请表(见附件1)及日常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弃权。
本次优秀学生分会评比依据《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分会评比条例》(见附件2),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
第一部分:日常材料(30分),由校学生会秘书处根据日常档案记载打分。
第二部分:参评材料(30分),由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分会主席根据学院(部)参评材料打分。
第三部分:主席述职及创新工作(40分),由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分会主席根据分会主席述职打分。
根据以上部分得分加总,评选出本年度优秀学生分会。
注: 1. 各学院(部)须在2016年3月23日前,将学院(部)学生分会在2014-2015年参与各项活动获奖情况统计表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表格需加盖各学院(部)团委印章。
2. 各学院(部)须在2016年3月23日前将学院(部)学生分会的参评材料和优秀学生会干部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上交至校学生会秘书处。
3. 参评材料内容要求:a.材料分成三个模块。第一模块以“日常管理”为主题(不附图片),最后一页附上2014-2015年参与各项活动获奖情况统计表;第二模块以“特色活动”为主题(可附图片),但不得以纯照片集作为参评材料;第三模块以“创新工作”为主题,介绍分会工作及内部建设中的革新点。 b.材料应力求真实、典型、精练、有特色。c.本材料一式四份。
4. 2016年4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进行各学院(部)主席述职及创新工作汇报会,届时将就各分会的现场工作汇报进行当场打分。
5. 2016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举行各学院(部)参评材料展览,展览分本部、新区两片区同时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学院、文正学院及应用技术学院划为本部片区),届时将就参评材料进行当场打分。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优秀学生分会十名;设优秀材料奖、创新工作奖各两名。
注:获得“优秀学生分会”称号的学生分会,其优秀干部数量将酌情增加。
(三)评比纪律
对于在评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反“评比条例”的有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必要处理。
特此通知。
上传附件
附件1.苏州大学学生会优秀学生分会申报表.doc (3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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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苏州大学学生会2014-2015年度优秀学生分会评比条例.doc (3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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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苏州大学各学院(部)学生分会上交方案.doc (3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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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苏州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学生分会评比主席述职及创新工作评分细则 .doc (4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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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苏州大学2012-2013年度优秀学生分会评主席述职及创新工作评分表 .doc (6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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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苏州大学各学院(部)学生分会材料上交时间表 .doc (35.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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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苏州大学2014-2015年度优秀学生分会评比时间节点表.doc (31.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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