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各分团校:
为了表彰先进,鼓励优秀,进一步提高各级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校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校团委、校团校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分团校及优秀团校干部评比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分团校:在各学院(部)分团校中评选;
2、优秀团校干部:在各学院(部)分团校学生干部及校团校学生干部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分团校
1、分团校具有完整的组织结构,能有序高效地开展团组织活动,在本学院学生组织中可以起到带头作用;
2、指导团支部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及时对活动进行记录并上交相关材料,与校团校有序对接,积极安排主题团日活动观摩和交流;
3、定期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活动,积极地与其他分团校进行交流和互动,扩大分团校的影响力;
4、分团校在开展活动和指导主题团日活动过程中无违规、违纪现象,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二)优秀团校干部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团校工作,具有较强的学生服务意识,积极配合团校内部各级别层次的工作;
2、严格要求自己,勤于学习,甘于奉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对团建工作积极认真,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在日常工作及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执行力;分团校干部所在分团校发展状况良好,工作成果显著的可优先考虑;
4、从事团校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团校中担任重要职务;
5、无挂科现象,无被学校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等不良记录。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分团校由各学院(部)自荐:凡符合评选要求的分团校可进行自荐,填写申请表,并于2015年6月24日之前将纸质稿上交至校团校办公室,将电子稿发至sdtx1900@163.com;
优秀团校干部由各学院(部)推荐:各学院(部)团委、分团校充分宣传发动,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认真组织评选。由评选对象本人自荐,学院(部)推荐。推选出的优秀团校干部填写申请表,并以学院(部)为单位,于2015年6月24日之前将纸质稿上交至校团校办公室,将电子稿发至sdtx1900@163.com;
2、综合评议:校团委、校团校组织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与日常工作表现,对申请对象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表彰名单。
四、评选名额
优秀团校干部:各学院(部)0-4个;(医学部、文正学院、应用技术学院0-6个);校团校0-8个。
特此通知。
附件1:优秀分团校申请表.doc (31.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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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优秀分团校干部申请表.doc (32.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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