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我校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作者:胡萱来源:威尼斯人
点击率:702更新时间:2013-06-19
关于举办我校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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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江苏省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的通知》(苏教办体艺[2013]13号)通知的要求,为培养大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高尚情怀,丰富“高雅艺术进校园”系列活动的内容与形式,为全校师生搭建DV艺术创作、创新和交流的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三届“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的内容、形式及创作主题 1.作品内容要求反映当代生活、青春岁月、校园人生以及年轻人的所思所想,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 2. 作品的类别为:剧情片、微电影、纪录片、专题片、科教片以及动漫作品,版权无争议,每部作品的长度不超过12分钟,鼓励创新和短小精干的作品。 3.作品应由在校学生或学生与教师联合创作完成。
二、作品的技术要求 1.音频要求:最大值不超过-10dBFS(通常节目电平在-20 dBFS),语言电平最大值不超过-9dBFS。 2.视频制作要求:参赛作品存储介质应为DVD数据光盘(720×576/625线/PAL制式/位速率6000kps以上,MPEG2格式数据)两份。成片节目前留20秒彩条、10秒蓝底,节目后留10秒蓝底。
三、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本次大赛设作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2. 获奖作品将代表学校报送江苏省教育厅参加省 “阳光校园”优秀DV作品大赛。
四、活动日程及相关安排 1.报送作品时间:2013年11月15日截止。 2.报送作品地点:凤凰传媒学院团委1005幢5139室
联系人:宋智 联系方式:65880993 电子邮箱:casongz@vnsbocai.com 邮编:215123,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教区仁爱路199号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团委
| 苏州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 | 2013-06-18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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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起草人: 艺术教育中心 宋海英 发布人: 艺术教育中心 宋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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