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字【2017】73号
各学院(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苏大学〔2017〕49号)、《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苏大学〔2017〕50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苏州大学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定比例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6%;
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比例:0.1%;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5%;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比例:0.1%;
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东吴商学院0-2个,医学部0-4个,其他学院(部)0-1个。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为A;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综合奖;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课外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及以上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B及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两次及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特等奖、创新创业特等奖或国家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职务、院(部)级协会(社团)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专项奖。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次及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一等奖、创新创业一等奖以上。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班集体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规范的组织制度;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级中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体娱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班风建设:班集体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政治觉悟高;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全班同学遵纪守法,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3、学风建设:班集体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同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氛围浓厚;全班同学在上学年必修课学习成绩在院(部)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
4、文化建设:班集体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等活动,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班集体有品牌特色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贡献;积极参加院(部)、校组织的文体比赛、科技竞赛等各项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在同一学年评优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可兼得。
2、学生在考核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程序:
学院(部)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班主任申报(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网址://sams.vnsbocai.com,系统开放时间:10月23日-11月10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学院(部)在学生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7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申报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申报“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应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同时填写和报送《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1)电子稿、纸质稿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各一份。
3、先进班集体:
申报 “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应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同时填写《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报材料》(附件2),并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电子稿一份和纸质稿两份,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各一份。
4、所有纸质材料需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
5、各学院(部)于11月17日前将各类评优材料交给学生工作部(处)钱金华,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qianjinhua@vnsbocai.com,电话:6716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