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32号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开展2016―2017学年苏州大学研究生评优工作。本次评优工作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完成,登陆方式不变,待相关结果公示期满后,需完成网上填报工作,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现将有关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及方法:
1、参评对象:
优秀研究生:一、二年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研究生干部: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干部(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日制博士(含在职、委培、定向生,延毕生除外)、硕士毕业研究生(含在职、委培、定向生,延毕生除外)。
研究生学术标兵:学制内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在职、委培、定向生除外);
2、本学年有考试不及格者、受处分者不得参评;
3、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己提出申请且由导师推荐,向有关负责老师递交评优申请;
4、经所在学院(部)审核,按申请奖项类别,分别排出顺序,并严格按照所分配的名额确定。在评优名单评定、公示五日后,于规定日期内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二、评优网上申报程序:
各位同学提交相关纸质表格与材料后,由学院审核分类排序后,拟定最终结果。
待结果公示期满后,相关获奖同学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三、名额分配:
详见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奖学金管理-评奖评优-评奖评优院系申报”各相对应的申报栏目。
四、书面上报材料要求:
各类评奖审批表须书面上报(同时需附上相关奖项荣誉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审批表由导师签字后于5月12日12:00前交送威尼斯人
5216办公室季老师处审核。
五、各类奖项均不兼得(学术标兵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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