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团工委,各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心理保健委员工作的开展,加强学生心理保健委员的专业知识,有效帮助大学生解决心理上的问题,苏州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和校团委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七期学生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培训班,这是针对学生团支部心理保健委员进行的常规培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具体安排:
独墅湖校区
时间/地点/培训课题/主讲人/培训对象
09.10.20/晚6:30/独墅湖302#2105/《创设和谐团队,增强班级心理教育》/王 平/09级心理保健委员及其他年级新任心理保健委员
09.10.21/下午2:00/独墅湖302#2509/《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心理问题的早期诊断》/黄辛隐/09级心理保健委员及其他年级新任心理保健委员全
09.10.21/晚6:30/独墅湖302#2105
/《我的未来不是梦》/王 静/09级心理保健委员及其他年级新任心理保健委员全
二、注意事项:
1、除了各年级团支部的心理保健委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课程外,各团委委员中新设立的心理保健委员也请参加相关的培训。为了保持心理保健委员工作的专业性、连续性,各团支部尽量保证心理保健委员相对固定,如有变动请各单位要求新上岗的心理保健委员也要同时参加新生心理保健委员的培训。
2、心理保健委员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培训将进行打卡考勤,将作为评优指标之一,具体可参见《关于推进心理保健委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
3、请各单位通知参加培训人员提前15分钟进场签到,并领取《苏州大学心理保健委员培训考勤卡》和《苏州大学大学生阳光卡》。
特此通知。
共青团苏州大学委员会
苏州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
200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