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苏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细则(试行)》苏大 [2005] 38号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注意宿舍内用电安全,室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不私拉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褥子等违章电器,以及未经学校批准,功率大于200瓦的电器”。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违反宿舍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因以上行为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学生生活和财物集中的地方,做好学生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事关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学校的发展和稳定。为此,提醒广大同学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务必自觉遵守学校的学生宿舍安全规定,特别注意用电安全。自通知之日起,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同学,将依据校纪校规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学生工作处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