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从微观的专业层面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根据《苏州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苏大教[2016]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现阶段中国高等教育“五位一体”的评估制度及苏州大学现有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统筹考虑各学院(部)本科专业的办学基础与建设现状,兼顾各专业特色及专业间的差异度,各学院(部)选择2个专业进行评估,学院(部)本科专业数为2个及以下者则为所有专业,全校共计45个专业参加此次评估(名单见附件)。
二、评估方法
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结合。定量评估是依据专业建设基本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经由苏州大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及评估系统所反映的专业师资、学生、招生就业、培养方案、培养过程与实施、支撑条件等基本状态数据对专业进行评估。定性评估是评估专家在对各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基础上,结合专业自评报告的审核、现场交流与考察等形成评估结论。
三、时间安排
(1) 9月10日前,各学院(部)在确保所涉各项数据信息客观准确的前提下,完成专业自评报告、相关支撑材料和有关基本状态数据的提交工作。联系人:鲍璐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 9月中旬-10月中旬,各专业相关评估材料公示并进行专家培训、评估实施准备。
(3) 10月中旬-11月中旬,正式开展评估,包括网上评估和现场考察考评,完成评估结果统计。
(4) 11月底之前,完成评估结果审核、公示与正式公布。
四、评估结果的应用
结合《苏州大学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办法》(苏大教【2016】14号)文件精神,根据专业评估结果,对有关专业适用预警、暂停招生等相关措施。在本轮评估中被列入预警等范围的专业将自动进入学校下一轮评估专业名单。本年度参加国家认证的相关专业可以申请免除此轮校内专业评估。根据学校专业评估工作安排,未参加本轮评估的专业,将在今后逐步接受评估。
各相关学院(部)应充分认识到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并落实好本学院(部)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请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学院(部)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苏州大学2016年校内本科专业评估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院(部) |
1 | 汉语言文学 | 威尼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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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汉语国际教育 |
教务部2016-04-20 16: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