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253号
各学院(部、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发挥主讲教师在课程考核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校在现有课程过程化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启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课程过程化考核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课程范围
1.已参加过程化考核改革试点的课程;
2.部分通识教育、大类基础、专业必修课程。
二、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1.2016年1月5日前,各学院(部、单位)根据上述试点课程范围,至少遴选一门试点课程,并填写《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改革试点课程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务部课程与考试科。各学院(部、单位)遴选的课程若与下学期全程课堂实录课程为同一门课程,请在备注中注明。
2.2016年1月12日前,学校汇总各学院(部、单位)申报试点课程情况,并根据有关资源配套实际,综合考虑试点课程学生人数、课程性质等因素,公布下学期试点课程名单及助教岗位数。
3.2016年1月19日前,各学院(部、单位)根据教务部公布的试点课程名单及助教岗位数遴选课程助教,具体工作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课程过程化考核改革试点相关工作请参照《苏州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jwb.vnsbocai.com/AR.ASPX?AID=776)、《苏州大学学生助教工作实施细则》(试行)(//jwb.vnsbocai.com/AR.aspx?AID=1522)等文件执行。
2.试点课程成绩录入系统为“苏州大学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系统”(//cjlr.vnsbocai.com)。
3.试点课程可使用课程中心平台相关辅助课程考核改革的功能,如师生互动、网上作业提交、网络考试等功能组织教学工作。
4.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定期对参与试点改革的课程助教进行集中培训,以加强对助教的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相关事宜可咨询67163625,联系人:许凯,E-mail:[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教务部2015-12-21 10:5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