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5】34号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留金美[2015]7011号)文件,2016-2017学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20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于2016-2017学年度赴美研修,派出人员所需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承担,现将我校博士研究生的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选派类别为联合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
二、选派人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及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有效的TOEFL或IELTS(学术类)成绩(均须为2014年10月1日后的考试)。其中TOEFL网考成绩不低于95分,IELTS(学术类)总成绩不低于6.5分,口语不低于5.5分。
4.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或学习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6.我校一、二年级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如预计在2016年9月之前完成博士论文答辩的申请者,须将毕业日期推迟到2017年6月及以后。
7.申请人应已完成第一年的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8.申请人应具与美国问题相关的研究领域、研究题目及计划,详细的计划指南请查看附件1。
9.申请人如被录取,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
三、遴选安排
1. 请申请人于2015年7月1日前将《苏州大学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本项目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附件3)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国际交流科(校本部蕴秀楼214房间)。
2. 2015年7月8日前我校聘请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推荐候选人即日起至7月30日分别登录//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及//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未在两个网站上进行报名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者申报无效。
3. 2015年9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通讯评审。
4. 2015年11月上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收到面试通知。
5. 2015年11月下旬:面试。
6. 2015年12月上旬: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名单。
7. 2016年8、9月:被录取人员在美方落实接收院校后派出。
四、其他
1.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刘洋,联系电话:6522264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如有填表或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阅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或与美国国际教育协会北京代表处联系,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上传附件
附件1 2016-2017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PhD)申请指南.doc (26.5K)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 苏州大学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表.doc (35.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3 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doc (26.5K)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4 2016-2017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申请常见问题.doc (58.0K) 点击浏览该文件
研究生院
2015-05-05 1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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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 研究生院 刘洋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