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5�126号
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材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教材建设工作,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根据《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校级精品教材申报评选暨推荐申报省级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级精品教材申报评选
(一)申报数额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部)可推荐0-2部(医学部0-10部)。
2.2015年评选奖励校级精品教材10部左右,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金鼓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范围
1.由我校在职在岗教师任第一主编(未设主编则为第一编著者),供本科教学使用的各专业文字教材(含基本教材、教学参考、实验指导书等),不包括学术专著;
2.教材出版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
3.至少经过一轮以上的教学实践检验,且在我校本科教学中继续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
4.已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教材(不含修订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三)材料要求
1.《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1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
2.《苏州大学精品教材申报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2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1本(套)。
二、2015年省级重点教材推荐申报
根据苏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2015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施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09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展双语教学的教材。能在2016年7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申报数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将在各学院(部)组织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0部教材申报省级重点教材。
各学院(部)可推荐申报0-2部(医学部0-10部)。
(三)申报材料
1. 修订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3-1)一式1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3-2)一式2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一式2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1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 新编教材
(1)《“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3-3)一式2份;
(2)《“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4)一式2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一式2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一式1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前将书面材料报至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处教学改革科(凌云楼50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卢玮,联系电话:67166239。
特此通知。
教务部2015-06-11 14:2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