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12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现启动第九批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建站合作单位作为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或设有相关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研究中心、组织、机构等;
(2)具有与我校相关学科合作的良好基础;
(3)保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具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和必要研究设施;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
(5)具有保证提供进站博士、硕士每月一定的在站生活补贴。
(二)进站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与相关部门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丰富经验。
二、申报流程
1、申报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的相关学院,填写《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交与建站合作单位共同签署的《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见附件2)。两份材料均需建站合作单位盖章,材料各提交一式3份。
2、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聘请专家负责研究生工作站的认定,并由苏州大学正式批准、挂牌。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抓紧落实,于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质量监控与评估科。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5112257,邮箱:liuyao@vnsbocai.com。
2、鼓励具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且目前在建实践基地不足(对照学位点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请表.doc 43.0K
附件2:2018苏州大学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书(样本).doc 16.0K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51.0K
研究生院
2018-11-07 08:37:35
起草人: 研究生院 刘遥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