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有关通知精神,2018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省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二、资助范围
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2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三、申报条件
申报成果需由三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者承担相应信誉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申报成果完成不足80%;
2.申报成果为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通过后不满2年或未作较大修改;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4.申报成果为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5.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
6.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
7.不同意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安排出版。
四、申报评审、资助、结项与出版
1.省社科规划办将于10月底对申报成果评审、立项。
2.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用于出版资助并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原则上由江苏人民出版社或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申请结项时以出版社样书(附查重报告)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办理鉴定结项后方可正式出版。
4.申报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并获得立项的书稿,可继续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如获得立项,项目负责人可选择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并放弃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后续经费的资助。
五、资助经费
2018年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
六、报送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5日;
2.材料报送要求:申请书、活页、成果(书稿)各一式3份。申请书与活页分开打印装订,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成果用A4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活页及成果均需匿名;
3.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项目管理办公室(本部子实堂207),申请书电子版请发送至sdskc@vnsbocai.com。
未尽事宜,请致电:65227391。
附件1 江苏省社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112.5K)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8-09-21 10:40:31
起草人: 人文社会科学处 周琼 发布人: 人文社会科学处 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