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8】95号
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Ed.M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18)28号】的文件精神,为不断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水平,推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争先创优,打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品牌,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在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继续开展评选教育硕士优秀教师(包括指导教师和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具体评选办法请见附件一。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落实评选工作,于2018年10月23日前将推荐表(附件二、三)、汇总表(附件四)纸质版各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uy@vnsbocai.com,联系电话:65226986。
特此通知。
附件一 : 教育硕士优秀教师与教学管理工作者评选办法.docx (18.00K)
附件二、三 : 推荐表.docx (19.44K)
附件四: 汇总表.xls (23.0K)
研究生院
2018-09-11 09:04:24
起草人: 研究生院 刘洋 发布人: 研究生院 王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