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学校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落实省委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苏外出(2018)250号》及《苏外出(2017)350号》文件精神,因公出国(境)团组将正式实行回国登记制度 。 校国际合作交流处将对出访团组《归国总结》进行公示,并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因公出国(境)信息平台进行《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及《归国总结》电子登记。 归国后一个月内出访团组未能按时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信息反馈表》及《归国总结》导致逾期不能进行网上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团组,系统将进行警示提醒;15 天后仍未提交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将自动暂停我单位出国(境)申报资格,并将根据统计情况,后续对相关单位和团组负责人进行通报。
院办 2018.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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