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7号)精神(见附件1),我校将开展2018年“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名额:“双创人才”5人;“双创团队”3个;“双创博士”不限。
一、“双创人才”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其中境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到我校工作,入选后能连续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4.创新人才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5.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发达国家可放宽至副教授)职务; (2)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或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 (3)具有世界一流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 优先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用人单位认可并取得明显成效的人才,全职引进人才,已获部门、市、县(市、区)、园区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 获得过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医学专家”的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团队”、省“双创博士”、“江苏特聘教授”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不得与2018年省“双创博士”同时申报。
二、“双创团队”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团队由1名领军人才、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 2.团队成员均于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已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或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引进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年龄不超过70周岁(1948年1月1日后出生);有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团队成员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 3.团队领军人才应为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我国“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不含青年千人)、“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863"、“973”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获得者、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双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 4.团队应自2015年以来(含2018年),获得各类别相对应的江苏省主管部门300万元以上的无偿资助项目或平台(包括优势学科)支持,或者获得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单项500万元以上财政无偿资助项目支持。领军人才应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列前15位)。 5.团队成员从到我校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8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二)各类团队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 教育类团队须依托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立项学科,在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成果。团队成员须全职全时在申报单位工作,原则上要求进编。 2.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类团队科研方向应属于我省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紧缺领域,已获地方或部门300万元以上无偿项目支持。诺贝尔奖获得者、外国院士一般不超过80周岁(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见附件2),已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不少于10天,且入选后每年累计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获得过省“双创团队”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省“双创博士”以及我省地方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均不得异地申报(已退出原入选的引才计划且资助资金已返还当地财政的除外)。
三、“双创博士”(世界名校类)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到我校工作的世界名校博士(世界名校录以《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公布的2017年世界200强高校为准(附件8,符合其中之一即可),且已缴纳社保。原则上要求正式进编。其中境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00年之前获得学位的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以及省“双创计划”、“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特聘医学专家”资助的人才,不得申报;不得与2018年省“双创人才”同时申报。
四、申报方式和申报材料 “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 请按照系统要求将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网上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无需“提交”,请于4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 1.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2.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吴洁 联系电话:0512-6750324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附件2:发达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名录 附件3:网上申报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4:各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附件5:各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7: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创新类) 附件8:世界名校录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