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条例》(苏大委宣〔2014〕4号)规定,现将2018年王晓军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我校师生员工,均可申报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
1.助人为乐: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师生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校园或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
3.敬业奉献: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讲求奉献,教师在教书育人、学生在成长成才方面成绩突出,影响广泛;
4.诚实守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很高的信誉;
5.其他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要贡献者。
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的申报条件参照上述个人条件。
二、评选程序
1.由集体或个人申报,所在党委、党工委进行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提交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得以相同事迹重复申报。
2.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集体和个人的条件,形成王晓军精神文明奖提名名单;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推荐集体或个人进入提名名单。
3.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获提名的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行网上展示,广泛征求意见。
4.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对获提名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充分讨论,结合各方面意见,选出获奖候选集体和个人。
5.对获奖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无较大异议,确定上报校党委常委会的获奖候选名单;如有较大异议,由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再做出决定。
6.将获奖候选集体和个人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发文表彰。
三、奖励标准
1. “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集体”,不超过3个,奖励标准为人民币8000元。
2. “苏州大学王晓军精神文明奖先进个人”,不超过5名,奖励标准为人民币4000元。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表(含不超过300字的事迹简介、不少于1000字的事迹介绍)提交党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王翠华,联系电话:67507843,地址:本部6号楼347室。
2. 因将对获提名的集体和个人事迹进行网上展示,开放投票,故请按如下要求提交电子照片:申报集体提供集体合照和相关活动照各1张,申报个人提供个人证件照和生活照各1张,其中证件照大小≥300K,其余各照片大小≥1M。请将电子照片和上述第1项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到xcb_lilun@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王晓军集体(或个人)+单位名。
3.申报者可另提供一份纸质支撑材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6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