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6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起高校岗前培训和考试由一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两次,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本年度上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对象
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授课、校本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培训采取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培训对象为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以及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二)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本科教学技能与技术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培训对象为专任教师,以及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三)校本培训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的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尤其要加强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
二、培训要求
(一)网络培训
1、新学员获得培训账号起一年内均可参加网络培训,集中培训安排另行通知。网络培训课程在每次考试前的两周正常关闭,考试结束后的两周正常开启。
2、报名结束后,学校统一将网络培训学习平台账号和密码发放给个人。各学员收到账号密码后,登录网络培训学习平台,熟悉培训要求后开始学习。学员学习完每一个视频课程后,须完成平台提示的作业(针对培训内容的客观题),答对后方可进入下一个视频学习。(支持手机移动端浏览学习)
3、补考人员可以不参加网络培训和集中培训,直接参加考试。
4、2017年已报名岗前培训但未取得考试资格的学员,仍可使用原培训账号进行培训,账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0日。在有效期内进行培训的人员,无需再次缴纳培训费。
(二)本科教学工作规范和本科教学技能与技术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校本培训由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
三、考核要求
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需参加省统一考试(总学时少于110学时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7月7日-8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为准。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内容以新版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其中《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卷。每门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前培训考试科目全部合格者,发给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试科目未全部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成绩合格后发给合格证书。岗前培训成绩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及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
凡以前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者,可直接参加2018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参加补考者也可报名参加本年度岗前培训,培训费用按实际参加培训门数计算。
考务及阅卷工作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负责。凡考试作弊者,成绩一律作零分计算,并给予通报批评,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如2016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17年、2018年不得报名考试(以此类推)。
四、考试、培训有关费用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培训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费〔2003〕408号 苏财综〔2003〕157号)精神,岗前培训的培训费为每人每门80元、考试费每人每门20元;培训教材名称及价格如下:
《高等教育学》45元;《高等教育心理学》45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36元;《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43元。
(二)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对本校新职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一次性通过岗前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者,学校给予报销培训费;考试不合格者,所有费用均自理,并参加下年度补考。附属医院非校编人员参加岗前培训费用自理。
(三)2017年已缴纳考试费,但是因没有完成培训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本次报名考试可不缴纳考试费。
五、部分考试科目免修条件
(一)根据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修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
1、师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由省统一招生,按师范专业要求培养的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其中指定学段的师范类毕业生,只有在申请指定学段教师资格时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师范”字样。
2、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列入国家或省招生计划,2007年底以前入学的教育类全日制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此类毕业生毕业证书专业栏需注明“教育”字样。
3、2009年以后入学,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当年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教育硕士(有学历和专业学位证书)。
以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为: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2)申请人员的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3)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复印件。
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5)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除全日制教育硕士),如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教育学”“教育学原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学》一门课程;如研究生阶段(含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可以相应免修和免考《高等教育心理学》一门课程。
以上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为: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2、申请人员的相应毕业证书复印件。
3、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并用红线勾出)复印件。
(三)《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请于3月30日下班前汇总交到师资科,学校将尽快将材料送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凡未被批准者,请及时报名参加今年的培训及考试。
六、材料要求
(一)3月28日前须交材料:
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1)和相关材料纸质档,1份/人。
2、《2018年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
3、近期免冠照片(1张/人,1寸),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及所在单位。
4、汇款凭证。
(二)6月1日前须交材料:
《2018年苏州大学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档各一份(附件3)。
七、其他
下半年岗前培训和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按上述要求及时将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凌云楼605室,联系电话67503047),所有表格电子文档发送至rswang@vnsbocai.com,逾期无法补报。费用按单位汇款至学校账户(户名:苏州大学;账号:325601000010149002255;开户行:交通银行苏州苏大支行;银行行号:301305000221;注明:**学院(部)2018年岗前培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