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2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选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7名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江苏特聘教授面向海内外选聘,为切实加大海外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推荐人选中本校在职教师不得超过1/2。 2.对不能到校全职全时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申报。 3.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已由学校聘任教授职务。 4.已入选中组部“千人计划特聘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和团队带头人)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一层次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二)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全职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海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或国际知名大型企业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3.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2015年1月1日以后引进均属于海外应聘者。其中,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期间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江苏高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全职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三)国内应聘者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抓紧申报,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下列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用U盘拷贝)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开发办公室(凌云楼0613室)。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一式五份(正反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见附件2; 2.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正反打印,其中关于附件材料的制作要求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5中的《江苏特聘教授申报重要说明》); 3.《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电子版; 4.《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5.《候选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提交电子版。 联系人:杨凝晖、刘春雷、尹奎、吴洁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 附件: 附件 1.《江苏特聘教授选聘办法》 附件 2.《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 3.《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 附件 4.《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 附件 5.《江苏特聘教授申报重要说明》 附件 6.《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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