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字【2017】12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学科影响力和竞争力, 做好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的培育工作,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研究生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与经费支持
1.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暑期学校主要面向江苏省,同时辐射长三角及其它省(市、区)在校研究生。苏州大学暑期学校今年拟立项3项左右,由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专项经费资助,每项15万元,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
2.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学术论坛今年拟立项5项左右,由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专项经费资助,每项10万元,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套。
二、申报条件
1.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凡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的培养单位均可申报,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同一学科同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和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不可同时申报。
(一)申报的主题应体现本学科前沿理论与研究热点,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暑期学校聘请的专家学者整体水平较高,教学安排科学,组织方案合理。
(三)申请单位具备举办暑期学校所需要的各类资源与条件,保证暑期学校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
2.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凡具有省优势学科或重点学科的培养单位均可申报,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同一学科同年度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和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不可同时申报。
(一)申报单位的承办学科应具有鲜明特色与优势,申报的主题应紧密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新兴学科及跨学科、跨领域问题的研究与探讨。
(二)论坛组织方案科学合理。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书,由培养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拟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当年度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1)《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书》纸质版3份;
(2)《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申报信息表》纸质版1份。
2.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
(1)《苏州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书》纸质版3份;
(2)《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申报信息表》纸质版1份。
请各培养单位于12月11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蕴秀楼209室),同时将《申报书》和《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t_xuxiaoming@vnsbocai.com。
具体项目管理及经费管理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中《江苏省研究生暑期学校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研究生学术创新论坛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1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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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和研究生学术论坛工作申报附件.rar (453.37K)
研究生院
2017-11-30 09:44:10